学院二、三年级研究生:
依据《yl34511线路中心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管理暂行办法》(2014)和《yl34511线路中心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为认真、有序做好yl34511线路中心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选工作,切实发挥奖助政策的导向、杠杆与激励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方式
(一)2020-2021学年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以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科研情况和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为依据,其中学习成绩由学院教务老师完成核算,科研情况和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由学生工作组、导师和班委会完成。
(二)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须先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以教务老师通知为准;同时线下提供纸质材料,由班长统一收齐后,由辅导员召集班委成员集中对同学们的科研情况和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进行核算。
二、评选时间安排
时间截止 |
工作内容 |
2020年9月28日前 |
线上线下提交学业奖学金支撑材料,纸质材料统一提交至各班班长处; |
2020年9月29—30日 |
1.学生工作组组织各班班委成员对奖学金支撑材料进行集中核算、整理和汇总,并在班内进行初步公示; 2.同时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报名申请和材料提交,材料统一提交至01214办公室; |
2020年10月9日(暂定) |
1.所有评选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召集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成员,通过临时动议予以统一处理;讨论修订无误后,确定最终的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分; 2.汇总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的纸质和电子材料,确定国家奖学金答辩安排; |
2020年10月10日(暂定) |
1.召集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成员,评定本学年学业奖学金人员及等级,并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5天; 2.同时进行本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评选,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 |
2020年10月11日-16日 |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
三、评分内容及注意事项
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以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科研情况和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为依据。具体计分办法及标准暂以《yl34511线路中心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2019)为准,主要注意事项如下:
1.学习成绩计分
学习成绩由学院教务老师完成核算。
2.学术论文与科研的计分
由学生工作组指导班委会依据学生提交的支撑材料,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集中评审。
3.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
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中总体考核成绩的15%,即满分为15分。主要由研究生日常表现、科技文体竞赛成绩和社会工作情况三部分组成。按照对应权重折算下来,即日常表现、科技文体竞赛成绩、社会工作情况的满分分别为6分、3分、6分。
(1)研究生日常表现评价由申请人所在班级、学生工作组、导师根据其日常表现分别进行打分,并汇总填写《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研究生日常表现评分表》,各单项满分均为2分。任何单项得分<1.2分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2)科技文体竞赛计分由学生工作组指导班委会依据学生提交的支撑材料,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集中评审,最高不超过3分。
(3)社会工作情况由学生工作组指导班委会依据学生提交的支撑材料,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集中评审,最高不超过6分。其中,班级学生干部、院研究生会成员具体得分由院学生工作组和学生民主评定,各占50%的权重;学生党支部干部的得分由学生工作组和党员民主评定,各占50%的权重。兼任多项职务的,以最高职务加分,不重复加分。
四、其他事项
本学年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组配合学院教务完成,具体时间和未尽事宜一切以学院研究生教务和学校研究生院的通知为准。
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研究生教务
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09月25日